27.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调查及处理结果

作者: 时间:2024-01-02 点击数:


大庆师范学院2023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方案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专项部署,坚决杜绝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加强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我校2023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新生录取资格复查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大庆师范学院新生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

 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员:招生就业处和纪检监察处工作人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新生辅导员

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内容

(一)享受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查

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的新生,开学时要求该类新生携带本人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新生名单,对其材料进行初核,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9月30日前,各院初核负责人持《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带领享受加分政策录取的新生,携带本人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

(二)享受地方公费师范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资格审查

我校2023年共有黑龙江省享受农村政策录取的60名地方公费师范生,开学时要求该类新生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公费师范生名单,对考生农村身份进行初核,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9月30日前,各院初核负责人持《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带领公费师范生,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

(三)艺术类、体育类新生的专业复测

要求涉及艺术类、体育类学院,成立专业成绩复测工作小组,9月1日前形成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核备案,在开学后20日内,对录取的新生的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招生就业处。

(四)少数民族预科、专升本前置学历的资格审查

要求我校通过预科、专升本入学的新生,入学报到时携带本人前置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前置学历的认证报告,各学院对其材料进行初核,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9月20日前,各院初核负责人持《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带领专升本新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前置学历的认证报告,到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

三、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一)对享受加分政策、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存疑的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

(二)对于艺术类、体育类入学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

(三)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身份的新生、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为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情节严重的报请省教育厅进一步调查处理。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


附件: 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表

学院公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经手人签字:                                                                    

序号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录取专业

初核项目(政策加分、农村考生、前置学历)

初核内容

(审查材料)

初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注明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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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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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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