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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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特编制《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校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dqsy.net/)上查阅,也可以到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途径

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dqsy.net/)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新闻发布会、教代会、通报会、会议纪要、年鉴、简报等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78号主楼61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5510038

传真号码:0459-5510038

电子邮箱:dqsydzb@163.com

邮政编码:163712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大庆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dqsydzb@163.com并电话告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书写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应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监督电话:0459-5510032,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78号主楼713室,邮编:16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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