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定大庆师范学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黑编﹝2020﹞83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核定学校机构设置如下:学校内设处级机构40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9个,教学辅助机构7个,教学机构14个。
党政管理机构19个: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团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教学辅助机构7个: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管理中心、大庆精神研究院、油田应用技术研究院、学术理论研究部、图书馆。
教学机构14个: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